地市级图书馆长集中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
发布日期:2018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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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“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第三期培训班”,于8月16至18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行。
本期培训对象为地市级图书馆馆长,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的70名学员,集中听取了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陈彬斌、广州图书馆馆长方家忠的立法背景、重点条文解读及基层实例解析。在分组讨论与大会发言中,大家广泛交流了各地学习实施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基本情况,客观反映了学法用法与社会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深入探讨了进一步推进《公共图书馆法》贯彻实施的方法措施。
安康市图书馆馆长李焕龙等4人作了大会发言,并应21个图书馆及有关媒体要求,交流了本馆《实施“普法年”,实现“标准化”》的工作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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